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张**、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与被告张**、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须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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