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肖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部分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6)辽0727执96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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