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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与吴*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诉被告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马*于2016年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吴*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马*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马*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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