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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诉贺海江、郝建立、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诉被告贺**、郝建立、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杨**经本院通知不缴纳诉讼费用,故依据《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杨**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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