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毕*开与被告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毕*开于2015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毕*开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毕*开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毕*开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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