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关于申*申请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围场满族蒙古**民法院作出的(2010)围民初字第15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于2016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经合议庭评议,本案应予结案。根据《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围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围民初字第158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履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