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关于申*申请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冀0828执恢20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关于申*申请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围场满族蒙古**民法院作出的(2010)围民初字第15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于2016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经合议庭评议,本案应予结案。根据《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围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围民初字第158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履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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