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执行人中国**支行与被执行人罗**、南京**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支行与被执行人罗**、南京**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未向本院提供其他有效财产线索。本院依法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执行风险并释明执行法律规定,现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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