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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亚中与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中与被告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原告未在法定期间内缴纳诉讼费。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未依法预交案件受理费,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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