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杜*与周*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杜*与被执行人周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人申请双方协商解决,同意终结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2015)复执字第294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