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关于申请执行人姚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姚某某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对(2015)丛执字第178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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