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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与咸**烟厂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钱秀凤诉被告咸**烟厂侵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咸**烟厂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由湖北省**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依照最**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钱**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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