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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市人民政府与张**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九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被执行人张**不履行九政房征补(2015)第18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已经与被执行人张**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并于2015年10月2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张**强制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申请执行人九台市人民政府撤回对被执行人张**强制执行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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