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诉被告南京市**鼓楼分局请求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原告杨*因病死亡,本案须等待杨*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故于2014年2月26日中止诉讼。后杨*近亲属无人表示参加诉讼,至今已超过90天。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诉讼。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原告王**与被告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的行政裁定书
原告肖**、肖*等14人与被告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的行政判决书
原告杨**与被告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客运管理科、南京荃**限公司道路运输证一案的行政裁定书
原告栾**与被告南京**鼓楼分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的行政判决书
原告李**与被告南京市规划局、第三人南京市玄武区住房和建设局规划行政许可一案的行政判决书
琚**与纪孝飞、宦金龙等确认物业选票的行为非法一审行政裁定书
原告陈*与被告**大学、南京**江学院撤销原处分决定,恢复学籍一案的行政判决书
原告雷*与被告**大学、南京**江学院撤销原处分决定,恢复学籍一案的行政判决书
原告杨**、杨**、杨**与被告南京市规划局、第三人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规划许可纠纷一案的行政裁定书
原告朱**与被告南京市规划局信息公开一案的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