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郑**与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郑**因被上诉人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下称思**分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不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4)思行初字第66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郑**于2014年12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撤回上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体现。本案上诉人郑**撤回上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郑**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