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沈**诉被告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原告沈**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沈**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沈**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沈**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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