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与兰**、丁*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案件描述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26日立案审查。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和执行工作需要,依据《最**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湖南**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最**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兰**、丁*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指定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