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广东冠**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电气化**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东冠**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广东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425.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原告蒋**、王*与被告中扶建设**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被告中扶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原告文*旗诉被告承德县兴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原告颜**诉被告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原告祝**诉被告承德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宋**与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原告胡**与被告承**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弛**责任公司与四川华**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原告杨**与被告承德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姜**与被告承德**程有限公司、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周*祥诉被告左万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