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承德市**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承德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承德市**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承德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承德市**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承德市**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49860.00元,退回原告。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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