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金**与被告南**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原告金*洪诉被告南京方**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金*洪因未按时交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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