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韩**诉被告于增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韩**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韩**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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