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诉被告郑**、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杨**于2012年12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6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80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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