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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与郑**、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诉被告郑**、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杨**于2012年12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6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80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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