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江苏中**限公司与江苏大**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江苏中**限公司依据本院(2013)盐民初字第009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江苏大**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苏大**限公司银行帐户上的存款人民币7408472.75元以及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执行费用等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扣留、提取其相应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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