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盐城瑞**有限公司与江苏**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盐城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14)都民初字第05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但未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且经催交后,仍未交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四款、《最**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本案按照江苏**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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