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杭州欧**限公司与杭州竞**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欧**限公司与被告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杭州欧**限公司于2012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本案被告杭**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杭州欧**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杭州竞**限公司的起诉,系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杭州欧**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916减半收取1958元,由原告杭州欧**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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