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杭**宇商城沈**建材经营部与深圳市**程有限公司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华宇商城沈**建材经营部与被告深圳**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杭州华宇商城沈**建材经营部于2015年8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深圳**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杭州华宇商城沈**建材经营部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杭州华宇商城沈**建材经营部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5979元,由原告杭州华宇商城沈**建材经营部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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