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中住佳展地产(徐州)有限公司、江苏忠**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王**诉被告中住佳展地产(徐州)有限公司、江苏忠**限公司、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4年1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中住佳展地产(徐州)有限公司、江苏忠**限公司、董**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撤回对被告中住佳展地产(徐州)有限公司、江苏忠**限公司、董**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975元,由原告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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