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侯**诉被告侯**(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侯**于2014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侯**(侯**)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侯**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于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侯**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8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唐山市丰**程有限公司与徐州泰**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刘**与沛县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国药控股徐**公司与江苏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常**与徐州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卓**与江苏文**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江苏文**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吴*与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滕**与牛**、徐州市云龙区文化教育体育局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薛**与梁化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杨**与徐州市铜**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锦辰**公司与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