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浙江盛**有限公司与中宇建**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温州仲裁委员会(2014)温*调字第382号裁决书,业已受理申请执行人浙江盛**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宇建**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能自觉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立即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宇建**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60000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上述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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