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陈**与海南**限公司、靳*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诉被告海南**限公司、靳*、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陈**于2014年6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陈**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陈**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330元,减半收取3665元,由原告陈**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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