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武汉新**限公司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武汉新创建设**公司与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武汉新创建设**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第三人朱**为该案的被执行人。

本院查明

本院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武汉新创建设**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武汉新创建设**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申请人武汉新创建设**公司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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