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朱**与重庆市合**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朱**与被告重庆**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经审查理由正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朱**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65元,由原告朱**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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