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重庆越**限公司与重庆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越**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重庆越**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预交诉讼费,又未按规定办理缓交或免交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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