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与中铁八**有限公司,中铁武**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铁武桥**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八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月12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铁武桥**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铁武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8117元,由原告中铁武桥**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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