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道隧集**限公司与吴**、道隧集**限公司青海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吴**、原审被告道遂集**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12)成华民初字第11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上诉人**程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回上诉处理。

二审案件受理费4400元,依法减半收取2200元,由上诉人**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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