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贾**与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贾**诉被告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定于2012年4月19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原告贾**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一款(十一)项、三款及《诉讼费用收费办法》第三十四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贾**自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86元,退还原告贾**。

裁判日期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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