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郑*与被执行人许**健康权纠纷一案,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肥东民一初字第0230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许**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元;或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许**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刘**与陈**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张**与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与夏*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夏**与开升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盛*与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郑*与许**、汤**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与胡**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与秦*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陈**与朱**、朱正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高清付与许俊胜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