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适用简易程序立案受理的原告韩某某与被告熊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因被告熊某某外出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需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原告韩某某与被告熊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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