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高**与被执行人**学健康权纠纷一案的(2014)青法谭*初字笫30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经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提取(扣留)被执行人财产一宗。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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