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关**申请执行一案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2011)晃法民一初字第57号民事调解书关**与杨**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关**与被执行人杨**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关**向本院申请撤销(2012)晃执字第20号执行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1)晃法民一初字第5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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