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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与黄**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杜**与被告黄**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杜**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杜**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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