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尹**与单世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审原告尹**与原审被告单**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普兰**法院于2014年10月9日作出(2014)普*初字第1964号民事判决。尹**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尹**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尹**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尹**负担。退还上诉人尹**25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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