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裔**与房致富、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裔**与被告房致富、周**、中国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裔**于2014年9月1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房致富、周**、中国太**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裔**撤回对被告房致富、周**、中国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00元,依法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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