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杨**、杨*与蒯正毕、全椒县儒林驾驶**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王**、杨**、杨*与被执行人蒯正毕、全椒县儒林驾驶**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长执字第01160-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蒯正毕所有的皖AH017K号桑塔纳牌小型轿车、皖A7K363号华夏牌中型普通客车。现因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蒯正毕所有的皖AH017K号桑塔纳牌小型轿车、皖A7K363号华夏牌中型普通客车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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