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张**与被执行人张*、安徽华**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2015)长民一初字第0084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其至今没有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拍卖被执行人安徽华**有限公司名下解放牌皖A30444和皖A3853号重型半挂货车。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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