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姚**与王*、中国太**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姚**诉被告王*、被告中国**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姚**申请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姚**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32元,由原告姚**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