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邵**诉被告杨**、杨**、中国人**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邵**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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