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陈*与张**、中国人**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诉被告张**、中国人**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陈*于2015年4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张**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陈*提出撤回对张**的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陈*撤回对张**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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