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葛**、中国平安财**埠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3月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李**被告葛**、中国平安**司蚌埠中心支公司(简称平**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薛*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案件事实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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