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苗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苗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5)怀民一初字第0150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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