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杨**与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茵诉被告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杨*茵于2013年6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25元,减半收取262.5元,由原告杨**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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